民革洛阳市委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18 点击:10000次
根据《民革中央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决定》的总体要求,结合民革河南省委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中共洛阳市委统战部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推进我市民革组织开展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目标
当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就是引导和推动全市民革党员学习和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民革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全面提升党员参政履职能力,引导党员切实承担起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政治责任,提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以及社会服务工作实效,为多党合作事业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学习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系列文件精神,民革章程和民革党史等。各支部要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的理念,将理论学习融入到支部日常活动中,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二)主动把握动态。各支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向本支部党员宣传学习实践活动。
(三)转化学习成果。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在参政议政的水平和成果上,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把洛阳建设成中原经济区重要增长极、文化示范区、最佳宜居地、开放创新城”工作大局深入调研,确定参政议政重点工作领域,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
三、组织领导
(一)为保证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民革市委会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卫平
副组长:王 洋 毛红伟 陈朝福 王秋芳
成 员:姚风雷 朱勤英 肖金涛 张建锋 何毅华
程相朝 李金凤 杨双民 夏 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秋芳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夏琳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民革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志既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者,也是学习者、实践者,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参与实践,亲自撰写文章。
(三)市委会主委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督导,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每人联系1-2个支部组织。
陈卫平:直属支部
王秋芳:洛龙支部、涧西支部
王 洋:科大支部、老城支部
陈朝福:西工支部、理工学院支部
毛红伟:瀍河支部、吉利支部
四、贯彻落实
(一)市委会今年拟组织以下活动:5月开展征文活动,党员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撰写理论文章;6月组织省民革祖统工作会议精神研讨会;9月举办学习实践活动报告会,各支部对学习时间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进行汇报;11月举办参政议政座谈会,探讨如何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综合性的问题提出有前瞻性、建设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12月组织经验报告会,对一年来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经验成果进行汇报。
(二)学习实践活动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伸出博爱之手
——民革基层组织牵手困难群众”活动,积极探索民革开展社会服务和扶贫帮困工作的有效形式,拟于2014年6月召开社会服务工作会议,对2014年下半年社会服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三)市委会将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刊发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以及理论文章,为学习实践活动搭建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各支部可收集诗歌、诗词、书画、摄影等形式作品及时报送市委会,经市委会筛选后报送《团结报》和民革中央。
(四)学习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市委会每年将结合当年形势任务安排具体活动,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17年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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